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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中惠巷电”无线充电项目涉嫌虚假宣传招商!

06-09 中惠巷电 °

无线充电近年来在智能手机中的渗透率越来越高,伴随着无线充电手机的普及, 2021年该领域国内市场规模为28.6亿元,成为无线充电行业创新竞争的主战场。所谓有了市场就有江湖,“中惠巷电”无线充电项目致消费者订金难退,在这波操作中引发消费者众怒栽了跟头。

6月2日,“中惠巷电” 隔空无线充电宝产品的项目正在全国开大会宣传。流程是:电话邀约、会议洗脑、现场找托群演、收益诱导、签合约,用诱人的月收益8万多、十几万甚至20多万骗取保证金,很多人被他们这种方式吸引加入,到最后发现上当受骗!

6月5日,“中惠巷电”该公司隐瞒真实身份进行全国各地邀约,会场宣讲虚构产品性能和投资收益,虚构真实的商业活动,虚构中惠巷电与京腾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关系、隐瞒真实合同内容,暗示诱导付款后签订格式合同等等,合同落款广东博易万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上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涉嫌多种违法行为!

曝光:“中惠巷电”无线充电项目涉嫌虚假宣传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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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搜图

曝光:“中惠巷电”无线充电项目涉嫌虚假宣传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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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经腾讯及媒体报道,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由于媒体的权威性、受众广、传播速度快等特征,社交媒体平台成为舆论生成、爆发及扩散的重要渠道和场所,使得舆论在上午达到高峰,多重信息传播身份让公众在“中惠巷电”的舆论发展过程中尤为明显。“中惠巷电”在进行产品推广时,对其夸大其词,涉嫌“虚假招商”行为,吸引了一批消费者为其买单,促成销量业绩,而同时又被其“虚假宣传”反噬,造成品牌声誉下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中惠巷电”无线充电项目致消费者订金难退,此次事件所反映问题在市场上或多或少有消费者做出过反馈,但是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本次舆情监测的过程中,除了监测到网友吐槽虚假招商、产品问题外。还有部分网友表示部分企业存在产品严重夸大虚假宣传,合同设置无法完成的业绩目标,合同规定的联营商权益与大会上讲述不一致,长时间未将款项退回的情况。

“中惠巷电”全国开大会通过电话邀约、会议洗脑、现场找托群演、收益诱导、签合约骗取保证金等模式,消费者被这种方式吸引加入,最后发现上当受骗。消费者自身维权无果的进一步探索,企业应在法律手段介入前妥当处理消费者反映事实,完善消费者表达诉求渠道。对于本次的突发的舆情信息,掌握舆论引导先机,尽量避免外界媒体的负面信息传播,网友对事件的揣测及传播。实时跟进关注事件的舆情走向,及时发现新问题,回应公众质疑,持续性发布,满足公众知情权。密切配合,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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